准备离婚办手续 现场砍伤妻子被起诉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张少玲) 34岁的王某某与31岁的妻子陈某某因家庭琐事长期发生争吵,竟心生怨恨,遂携带刀具将陈某某砍至轻伤。近日,霞浦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2008年,王某某和陈某某在霞浦县结婚,婚后因王某某怀疑陈某某与他人有暧昧关系,而陈某某认为王某某游手好闲且疑其有吸食毒品,双方多次发生争吵后两地分居。双方因夫妻关系无法维系,陈某某和王某某约定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2016年12月12日上午,王某某离开家中时发现小孩生病了,想起之前因小孩生病联系陈某某回来照顾,陈某某未归的事情,王某某怀恨在心,遂将在店里买的新菜刀别在腰后欲报复。在当地民政局门口通道内,王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菜刀朝陈某某头部、背部、腿部等部位砍了数刀,造成陈某某轻伤二级的后果。随后王某某被巡逻执勤的交通协管员当场制止,并被扭送至霞浦县公安局松城派出所。
检察官提醒,那些爱打老婆的“大丈夫”,造成伤害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面对家庭矛盾问题,夫妻双方首先应当充分交流沟通,彼此理解,不要将“亲家”变成“冤家”。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