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手链有瑕疵12315调解助维权
宁德网消息 (程伟兵 刘孝德) 近日,霞浦县市场监管局12315台成功调解了一起首饰消费纠纷。
前几日,郑先生在霞浦县城区的一家珠宝店,花了1360元购买了一条黄金手链。回家后,他发现手链有瑕疵想换货,因珠宝店没有同款手链,故要求退货,但商家拒绝退货处理,于是,郑先生拨打12315投诉求助。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在核实了郑先生反映的情况后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
经调解,商家按消费者意愿重新订制了一条同款手链,消费者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