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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妹结婚十余年育两孩 感情破裂法院判婚姻无效

2017-12-09 12:29 来源:宁德网 陈健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来自霞浦的陈辉和杜静是一对夫妻,结婚十多年,生育了两个孩子,若不是夫妻感情破裂闹上法院起诉离婚,或许他们还不知道他们的夫妻关系是无效婚姻。 12月7日下午,记者从霞浦县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审结了这起确认为无效婚姻的纠纷案件。

据介绍,陈辉和杜静是表兄妹关系,两人于2006年6月登记结婚,同年11月生育一男孩,2011年1月11日生育一女孩。结婚十多年后,这对表兄妹的“婚姻”也亮起了红灯。由于双方感情破裂,案件审理前,陈辉向法院起诉离婚。

该案经霞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陈辉与杜静婚姻关系为无效,双方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不因婚姻关系无效而消除。记者了解到,在案件审理时,两人的儿子小陈已满10周岁,其自愿选择跟随母亲杜静生活,故杜静请求儿子小陈跟随其生活,法院予以支持。

另外,陈辉请求女儿跟随其生活,法院认为也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也予以支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人抚养的孩子有年龄差,杜静应就孩子年龄差按月给付陈辉孩子抚养费600元。杜静主张由其经手的共同债务10万元应由双方共同承担,陈辉予以否认,且杜静未能提供证据证实,故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霞浦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作出确认两人为无效婚姻,依法判决两人的儿子跟随杜静生活,女孩则跟随陈辉生活;杜静应自儿子满18周岁起至女孩满18周岁止每月给付陈辉孩子抚养费600元;驳回杜静要求陈辉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及共同负担共同债务14万元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杜静 陈辉 霞浦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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