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开房容留他人吸毒 两男子获刑11个月并罚万元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毒品害人害己,来自霞浦的两名男子柳某甲和柳某乙公然在宾馆开房,多次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近日,这两名男子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据介绍,去年7月27日至8月2日,柳某甲和柳某乙二人共同出资、共同登记住宿霞浦某宾馆。其间,他们每天容留吸毒人员张某、张某甲、欧某某在此吸食毒品。
同年8月3日,柳某甲和柳某乙又登记住宿该宾馆,在房间内容留吸毒人员张某、张某甲、欧某某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扣押吸毒工具自制“溜冰壶”2个。经霞浦县公安局现场检测,柳某甲、柳某乙、张某、张某甲、欧某某尿液结果呈甲基安非他明阳性。
法院审理认为,柳某甲、柳某乙在宾馆住宿期间多次容留他人在房间内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最终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分别判处柳某甲和柳某乙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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