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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他人百万元借款担保 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面临破产

法院积极调解债权人自愿撤诉

2017-08-25 10:13 来源:宁德网 陈健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某公司为他人百万元的借款担保,不想借款人还不上这笔欠款,该公司最终也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日前,经霞浦县法院积极调解,债权人自愿撤诉。

据介绍,债权人林某某曾借款200万元给王某某,但还款期到后,王某某却未能如期归还。为此,林某某将王某某及其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共同还款200万元及利息。据了解,在此次借款中,当地某公司曾作为该笔借款的保证人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法院受理该案后,到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某公司总部送达案件相关材料时,依林某某的申请,法院冻结了该公司厂房等财产。

据悉,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承办人员了解到该公司目前生产状况良好,但因资金周转困难,目前正在申请一笔1000万元的贷款,若厂房遭受冻结等诉讼保全措施,贷款将无法落实,该公司可能面临破产的风险。

经承办人员与该公司的贷款申请银行、县经信局核实,该情况属实后,法院多次召集原告林某某、被告王某某进行协商。最终,林某某自愿申请解除对该公司的诉讼保全措施,王某某也积极配合调解,该案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也为该公司最终赢得贷款扫清障碍,为服务县域企业发展提供了有效司法帮助。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借款 债权人 公司 贷款 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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