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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签名” 女子离异后被判担连带责任

福安检察院向法院发再审检察建议

2018-07-04 10:40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邱良华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邱良华) “检察官同志,您看这担保函上的签字日期,在这前几天我已经签了离婚协议,难道我还会帮他担保吗?”听着申请监督人郭女士声泪俱下的陈述,福安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的检察官罗助荣,感受到在这份民事判决的背后,或许另有隐情。

依照法定程序,福安市检察院民行部正式受理这起一审生效的民事裁判监督案件。日前,福安市检察院已就该案正式向福安市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无风不起浪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起普通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郭女士夫妻二人为他人公司贷款向银行出具了个人担保函。后因该公司无法按期偿还贷款,银行起诉该公司和郭女士夫妻二人,郭女士也就成了该案的被告,被福安市法院判决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经认真审查分析后,检察官罗助荣明确了改变该案判决结果的突破点在于郭女士个人担保函的签名。如果能证实这份签名是伪造的,且手印并非申请人盖上的,就能从根本上推翻这份证据。之后,检察官罗助荣便带领郭女士前往鉴定机构进行笔迹和指纹鉴定。果然,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意见,个人担保函上的签名和指纹印皆非郭女士本人的。

水落方石出

据此,该案因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建议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但为了让该案证据更加扎实,检察官罗助荣走访了发放贷款的银行部门,力求还原事件全貌,并经多方努力联系上了郭女士的前夫林先生。通过一番说服教育后,林先生终于对检察官坦诚相告。原来这份个人担保函上郭女士的签名确是他冒签的,因他们二人已经离婚,便没有将这件事告知郭女士,没想到给郭女士带来这么大的影响,如今林先生也觉得心中不是滋味。于是,在林先生的配合下,福安市检察院民行部制作了他的言词证据。

立足实践中

日前,福安市检察院就该案正式向福安市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一审法院正在审理中。

据悉,该案件只是福安市检察院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的一个缩影。2015年以来,福安市检察院共审查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1件,其中向福安市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份,再审建议的采纳率达100%。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再审 担保函 福安市检察院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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