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4月18日,记者从宁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在各地、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和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我市顺利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3年5月,市政府成立宁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在市统计局设办公室,由37个单位组成,成员单位较历次普查的覆盖面更广。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街道)建立普查机构,村(居)委会成立工作小组,构建完整有效的全市普查组织实施体系,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7019名基层普查人员同心协力、积极作为,对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选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
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强化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实时监测普查数据采集、上报情况。通过建立四级审核、专业审核日志等机制,加强登记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守好质量红线。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清单化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为检验我市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省、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对全市9个县(市、区)和东侨开发区40个普查小区开展经济普查数据质量交叉检查和事中质量抽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抽查组对我市1个县、4个普查小区进行事后质量抽查。抽查结果表明,我市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顺利通过国家质量抽查。
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44万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49.0%,从业人员81.40万人、增长21.0%;个体经营户22.56万个,从业人员41.76万人。
宁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我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新动能创新培育、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龚键荣
编辑: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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