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女友被人言语侮辱 霞浦一男子帮人出气获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潘定辉)因朋友的女友被人言语侮辱,霞浦男子陈某帮朋友一起殴打对方,致对方二级轻伤。日前,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霞浦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据介绍,去年1月26日晚,女子邓某某因郑某某在霞浦县某KTV包厢内,用言语侮辱其为坐台小姐,便打电话告知其男友张某某。随后,张某某纠集被告人陈某、“阿正”“阿明”等人到霞浦县某KTV,在该KTV电梯处遭遇郑某某,张某某及被告人陈某等四人持匕首等追打郑某某,其中被告人陈某用拳头击打郑某某,张某某等人持匕首刺伤郑某某左胸背部、左肘部等。经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郑某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
据悉,2016年12月5日,被告人陈某曾因涉嫌他案向霞浦县公安局投案并被取保候审。去年5月23日,陈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
霞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因琐事结伙持械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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