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不“终止”,屏南法院三日扣押三辆机动车
3月19至3月21日,屏南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威慑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的工作模式,3天时间顺利扣押三辆涉执机动车,推动案件实现“主动履行+高效执结”的双赢效果。
法官在查封车辆
据悉,被扣押的三辆机动车的当事人均因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被屏南法院依法查封了名下车辆,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因无法实际查找并控制到车辆,又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上述案件均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处理。
“终本”不“终止”。屏南法院立足县域实际,联合县公安局搭建“执行+公安”联动机制,县公安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查找到上述三名被执行人车辆相关信息,发现三辆机动车当前处于屏南县范围内。承办人员当即通过电话明确告知三名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造成的后果,通过“预警+释法”双管齐下的方式,3名被执行人均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主动将三辆涉执机动车交由法院依法处理。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吴枋宸 通讯员 姚海娇 文/图
编辑:邱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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