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推进“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暨闽江流域古田段翠屏湖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协同工作座谈会召开
5月16日,全市推进“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暨闽江流域古田段翠屏湖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协同工作座谈会在县人民法院召开,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剑辉,市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陈孝镛,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行支队支队长陈永芳,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薛世兴,副县长雷毅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举行了闽江流域古田段翠屏湖水环境“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保险理赔款交付仪式。与会同志围绕推进“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协同工作和加强闽江流域古田段翠屏湖(省级湿地)生态环境多元协同保护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人保财险古田支公司共同签署《关于加强闽江流域古田段翠屏湖(省级湿地)水环境“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协同工作协议书》。市法院、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人保财险宁德分公司有关负责同志签署《关于推进“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协同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备忘录》。
会后,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剑辉一行人还前往翠屏湖派出所、县人民法院生态司法实践(教育)基地示范点暨翠屏湖流域生态保护巡回法庭、治理非法采砂现场实地调研。
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两山”理念,充分发挥生态司法保护职能作用,凝聚多方力量,打好共治理“组合拳”,不断总结“生态司法+保险”修复机制做法经验,做大做强“生态司法+”文章,推动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协同创新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工作格局,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余凌古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