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2个村庄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补助
近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项目专家评审、联审情况公开信息,经过专家评审、处室联审确定82个补助对象,其中,我市12个村庄获得项目补助。
据悉,12个村庄分别为蕉城区三都镇虾荡尾村、蕉城区金涵畲族乡金涵村、古田县大甲镇邹洋村、古田县城东街道利洋村、屏南县路下乡路下村、屏南县甘棠乡巴地村、寿宁县清源镇龟洋村、寿宁县大安乡炭山村、福安市溪柄镇斗面村、福安市松罗乡后洋村、柘荣县英山乡英山村、福鼎市磻溪镇金谷村。
据介绍,为更好满足群众宜居宜业需求,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动“三库+碳库”生态文明实践,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同时,以坚持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为抓手,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做法,扎实推进“一革命四行动”,全力绘就和美乡村“幸福底色”。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陈容
编辑:邱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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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市12个村庄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