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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刃出鞘,剑指“拒执”!带你直击蕉城法院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现场!

2023-09-19 15:40 来源:清正蕉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关于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全省、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专项行动成效,6月13日上午,蕉城法院举办“闽东利剑—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执行网络直播活动。此次执行行动由蕉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锦熙带队,蕉城区人大代表陈长连、蕉城区政协委员余俊翰应邀见证,网易福建全程互动直播,382万余名网友在线观看执行全过程。

“我宣布,行动开始!”当日上午9时,随着王锦熙一声令下,蕉城法院36名执行干警迅速出发,奔赴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一

拒还30万债务玩失踪

法院强制开锁促执行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某住宅

被执行人:林某某、黄某某

这是一起借贷纠纷,被告林某某、黄某某因生意投资需要,向张某某借款人民币3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利息。被告林某某、黄某某以其名下座落于蕉城区蕉城南路一处房产向张某某提供抵押担保等。该案于2023年1月6日立案执行,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9点10分,执行干警到达蕉城南路被执行人房产所在地小区,执行法官经多次敲门确认被执行人家中无人后,遂宣读《搜查令》并请专业开锁人员开锁。9点21分,执行干警在清理现场、清点物品、制作搜查笔录、拍照留档后,对该处房产张贴封条,封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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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查房屋内财物,法院会先行拍照留证。若物品有价值,法院将依法评估拍卖;若物品为杂物或垃圾,法院将依法通知被执行人搬离,限期不搬离的视为遗弃物予以丢弃。

执行现场二

公司拖欠银行贷款不还

法院依法查封资产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环城北路某商业城

被执行人:宁德某企业

被执行人宁德某企业向某银行贷款71000元并将其名下房产抵押给该银行,偿还部分贷款后,仍余本金及利息10万余元未偿还。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我院依法查封该企业房产并张贴腾房公告。

9点29分,执行干警到达环城北路某商业城被执行人房产地点,执行法官宣读《搜查令》并开锁后,执行干警迅速分组,对房屋内进行搜查,开展物品清点、台账记录、拍照留档、粘贴柜体保险箱封条等工作。9点37分,直播人员离开现场,执行干警继续进行资产清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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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司欠款类案件,法院会依法对被执行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若被执行人企业负责人拒不配合,法院将依法拘传相关人员。

针对资不抵债的企业,法院会告知申请人执行风险,并征询其是否申请“执行转破产”程序,若申请人同意,法院则依法移送办理。

执行现场三

拖欠25万余元货款迟迟不还

法院现场硬核执法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北市场

被执行人:陈某某

申请人林某、胡某向被执行人陈某某供应猪肉,2022年申请人林某、胡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结算后订立“欠条”,被执行人欠申请人25.1万元货款,并约定陈某某于2022年4月前偿清欠款。后经申请人多次向被执行人催讨无果,我院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等,并对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

9点47分,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店铺所在市场,并对现场进行部署控制,确保以最快的速度控制被执行人,尽量不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9点50分,执行员出示证件,核实被执行人身份,待被执行人完成单笔交易后,表明来意,由法警戴拷羁押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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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被执行人不在现场的情况,法院将依法函请公安机关对被执行人采取临时管控,确保司法拘留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执行现场四

买了“法拍房”被占用

法院上门强制腾房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某住宅

被执行人:宁德某酒店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周某、周某某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得案涉房产,该房产存在租赁,系带租拍卖,租赁期限至2026年,但承租人逾期未支付租金。申请人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腾空房产并支付违约金、占有使用费。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及时履行,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约谈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并向其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责令其在15日内腾空案涉房产,被执行人已将大部分财物迁出,剩余无法迁出的自愿放弃。

9点56分,执行干警到达蕉城南路某酒店现场,房产内杂物堆集,现场杂乱不堪。搬迁队伍有条不紊地腾空房产内物品至指定地点。10点05分,直播人员离开腾房现场,腾房工作仍在进行,待腾空后,将与申请人制作交接手续,交付申请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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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带租拍卖的法拍房,由于出租人是通过司法拍卖成为合同方,租赁双方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解释和履行容易产生分歧,因此产生纠纷。

若购买带租拍卖的法拍房:第一,要在司法拍卖公告指定的看样时间,到现场详细了解房产现状;第二,要仔细查看租赁合同,避免对于合同的具体约定存在误解;第三,拍卖成交后,若与承租人发生纠纷,要及时保存证据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

执行现场五

不履行法院判决

“拒执罪”了解一下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管某某

被执行人管某某在我院进入执行程序后,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对我院发出的《房屋拍卖裁定》、《腾房公告》视若无睹,在我院多次限期腾房后仍拒不履行义务,我院遂将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

10点14分,蕉城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管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当庭宣判被执行人管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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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通常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等情况都会构成“拒执罪”。

此次蕉城法院执行直播活动,共出动警车7辆,法院干警36人,查封房产2处,拘留5人,腾房3处,拒执罪宣判1人,行动规范高效,各项环节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

蕉城区人大代表陈长连表示,本次行动中的执行人员秉承文明执法的理念,通过见证本次行动,感受到了蕉城法院执行的坚定决心。

蕉城区政协委员余俊翰表示,蕉城法院此次执行行动积极筹备,周密部署,彰显了法院执行力和威慑力。

王锦熙表示,本次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展现了蕉城法院营造处处守信,让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营商环境,促使形成遵纪守法、人人向善、诚信友善的社会氛围,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蕉城法院执行工作的知情需求,赢得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可,进一步推进执行攻坚工作深入开展。

下一步,蕉城法院将继续围绕党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有关要求,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聚焦重点、狠抓关键,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确保见真招、出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蕉城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清正蕉城

编辑:刘宁芬

审核:林翠慧 周邦在

责任编辑:刘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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