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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发布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有关要求

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每日巡查

2018-05-07 10:30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 市教育局近日发布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有关要求,明确完善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预防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开展传染病防控每日巡查和每月排查。

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市教育局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强化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主题班会、队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特别是教育学生不购买校门口商店劣质低价的食品和流动摊点的不卫生食品;广泛开展“光盘行动”,教育学生爱惜粮食。同时,通过学科教学、综合实践活动、主题班队会、故事和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拒绝不卫生食品的自制力。

各校要完善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分餐、留样等规范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通报、事故上报及学校食品安全月报等制度。重点实行“六大把关”:1.采购关、2.验收关、3.浸泡关、4.加工关、5.留样关、6.卫生关。通过“六大把关”,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得到提升。

此外,各校要强化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督查,重点对“不得使用工业碱和柠檬黄等禁用添加剂,不能滥用其他食品添加剂,不得过度使用五香、大小茴香、肉桂、味精、鸡精、虾油、蚝油以及各种酱类调味品和白糖,不得使用无标识的进口食品”等“四不”规定进行严格督查。各学校要在当地教育、食药监部门指导下,要坚持开展每日巡查和每月排查工作,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现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全覆盖。

在学校传染病防控方面,市教育局明确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预防意识。中小学校要落实晨检、因病缺课登记与病因追踪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福建省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规定要求,对因病缺课一周及以上的学生,要切实了解缺课的确切原因,必要时学校要指派专人登门家访询问。对发现疑似结核病症状的学生,要督促其到有资质医疗机构做进一步专项检查,并妥善安排相应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此外,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要坚持开展传染病防控每日巡查和每月排查,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排查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要及早研究解决办法,及时消除隐患。对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中,落实规章制度不力、工作失职失察、问题处置不及时、故意隐情不报、造成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责任编辑:陈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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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食品安全 食品 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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