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开出全市首张公筷新规罚单
近日,蕉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餐饮主体是否落实《宁德市公筷公勺使用规定》开展检查,发出全市首张公勺公筷警告处罚文书。
执法过程中,蕉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两家未使用公筷公勺行为的经营主体给予警告,并当场进行教育,引导改正。执法人员要求饭店负责人立马配备公筷公勺,并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公筷公勺。“处罚不是最终目的,而是管理的必要手段,通过强制性的教育和惩罚,让人引以为戒。”蕉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培养健康文明的饮食习惯,《宁德市公筷公勺使用规定》于11月1日起施行,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为两人以上合餐配备公筷公勺。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余根坤 通讯员 余汕康
编辑:邱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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