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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冲突酿惨剧 叔侄参与打架双双获刑

2016-08-30 08:42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温钰松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温钰松) 因工地不同工组之间冲突,福鼎市的付某才、付某志叔侄二人双双参与打架,终酿惨剧。记者从福鼎市检察院获悉,法院已于近日对二人作出判决,被告人付某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付某志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悉,2014年4月4日15时许,被害人曾某某在福鼎市桐城街道金滩一号建筑工地上,因塔吊使用问题与工地木工工头何某某等人发生冲突,后被告人付某志、付某碧、付某才等人持石块、木棍、羊角锤等追打被害人曾某某等人。其间,被害人曾某某捡起一把砌砖刀朝头戴安全帽的被告人付某志砍去。被告人付某志、付某才、付某碧见状遂持石块砸向对方,后被害人曾某某、曾某军、伍某林等人被殴打受伤。经福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曾某某、曾某军损伤均属重伤二级;被害人伍某林损伤属轻微伤。

据检察官介绍,近年来工地斗殴事件频发,有的因不同工种之间工具调度使用问题,有的农民工出于为老乡出头,有的则是与承包商、开发商争取权益过程中闹出矛盾等,但均是因为小事未能妥善处理,酿成工地殴斗事件。“面对纠纷、冲突时,不要盲目参与,尽量理性对待。”检察官提醒。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付某 被害人 伍某林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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