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十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缴纳互助金18652440元,累计享受互助金补助1.4万人次,发放互助金17172264.76元。
以下是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办理须知:
一、医疗互助申报及缴费时间:
医疗互助申报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5月15日。
医疗互助缴费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6月15日。
二、参加对象:宁德市内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都可由工会组织职工以团体会员身份参加医疗互助活动。
三、缴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类职工每人缴交互助金120元;非公企业类职工每人缴交互助金60元。为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物流企业、电商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由宁德市总工会给予30/人助金补助。
四、互助保障
1、住院补助:参加医疗互助职工,住院治疗最高可享受21万元补助。
2、慰问帮扶:互助期内生育、工伤及死亡的,最高可享受2000元慰问。
医疗互助文件、办理流程、相关表格等见附件
具体详情可咨询当地职工服务中心:
宁德市职工服务中心:2319818、2771359
蕉城区职工服务中心:2812351
古田县职工服务中心:3836351
屏南县职工服务中心:3300351
周宁县职工服务中心:5660351
寿宁县职工服务中心:5512351
福安市职工服务中心:2132122
柘荣县职工服务中心:2273038
福鼎市职工服务中心:7855351
霞浦县职工服务中心:8890351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