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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后超标电动车该如何处理

2019-07-19 14:33 张文奎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按照市政府发布的《宁德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9月30日起超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那么,现有的超标电动车又该如何处理?对此,交警部门进行了解答。

超标电动车可以旧换新或报废

市政府发布的《宁德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宁政[2015]22号)第十条规定:“合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可以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提前报废超标电动自行车。”2018年底,市公安局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邀请宁德市区全部电动车销售企业就超标电动车“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问题进行协商,并取得了共识,目前,此项政策已开展半年多。

市民可以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到各个电动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原有的超标电动车可折抵部分车价。电动车销售企业将根据折抵车辆的新旧程度确定折抵的车价。

如果没有再次购买二轮电动车的需求,也可以到正规的报废回收企业报废超标电动自行车。

如何购买“可上路”的电动车

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车品相繁多,很多群众分不清应该如何购买合标的电动车。

交警部门建议,无论购买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首先都应该通过正规的销售渠道选择合标的电动车,购买电动自行车应符合“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购买电动摩托车应符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其次,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缴纳车辆购置税并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驾驶电动自行车无以上要求,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购买保险。

此外,购买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前应向销售企业确认所购买的车辆属性和能否办理注册登记,如对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能否办理挂牌还心存疑虑,可以携带车辆获得的CCC认证出厂合格证明到东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的挂牌点查询。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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