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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中心城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示范街区试点工作 东湖、郦景、兰亭社区将打造成标杆街区

2019-07-18 11:54 林珺

宁德网消息(林珺) 笔者从市创城办获悉,7月16日起,我市将在中心城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示范街区试点工作,将东湖社区、郦景社区、兰亭社区打造成标杆街区,并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引导作用,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近日,市创城办印发《宁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示范街区试点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以提升城市形象为主线,以城市管理细化、交通秩序优化、环境卫生净化、市容市貌美化、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夜景亮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城市街区管理中的难点顽疾。

据介绍,此次试点,蕉城区东湖社区以“党建引领创城”为特色品牌,蕉城区郦景社区以“文明交通带动良好秩序”为特色品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兰亭社区以“文化中心带动文明实践”为特色品牌。通过试点,将3个示范街区打造成标杆街区,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市创城办工作人员告诉笔者,示范街区的创建标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关于社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银行网点、通讯营业厅、公共文化设施、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等实地考评项目标准。工作任务包括推进标准化社区打造,推进迎评点达标工作,推进环卫管理常态化,推进文明街路创建,推进社区共建服务,推进市民素质提升,推进特色品牌创建等七项内容。

方案要求,7月16日至9月20日,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两区及相关街道、社区按照职责分工,层层分解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市交警支队、市城管局等单位根据创建目标,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不足、督促整改,逐步健全创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由市创城办牵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对示范街区创建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整治效果不明显、工作不得力的责任单位进行重点督办,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9月21日至9月30日为总结推广阶段。将根据示范街区创建成效,由市创城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两区配合,对示范街区创建进行总结提升,并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在中心城区全面推行示范街区创建机制,有效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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