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掉“美颜”!明日起,全面禁用→
在一些超市和农贸市场里,商家会给肉类、果蔬等农产品打上“生鲜灯”。所谓“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在“生鲜灯”的照射下,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的颜色更鲜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从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新规实施在即,江苏、浙江、上海、福建等地已经开始更换灯具并展开排查行动,确保生鲜“素颜”上市。
“生鲜灯”为什么能让生鲜食品看起来更加新鲜呢?相关人士介绍,这与照明灯具的显色性和颜色有关。肉类在偏红色的光源下显得更为红润,蔬菜在偏绿色的光源下则显得更为翠绿。
在江苏南京、南通等地,部分农贸市场肉类交易区的摊位上仍然装着“生鲜灯”。
居民:灯光照了,那个颜色很亮、很鲜艳、很好看,买回家完全是两个概念。
目前,江苏各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对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单位展开检查,要求各经营主体按时将“生鲜灯”改成普通照明灯具。
在浙江舟山的各大商超、生鲜店、农贸市场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着重对肉类、熟食、水果蔬菜等摊位内的“生鲜灯”进行检查。在嵊泗县,当地正在将市场的“生鲜灯”逐步更换为白色LED射灯,并对灯具进行现场测试。在普陀区,部分菜市场的部分摊位没有完成“生鲜灯”更换,市场管理方表示,将在12月1日前完成更换。
在上海市闵行区,部分沿街商铺的商户也还在使用“生鲜灯”。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将加大宣传,指导经营者选择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落实新规要求。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科副科长 刘沁宇:12月1日开始之后,如果整改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我们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他们进行处理。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12月1日起,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且拒不改正的,可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市场上
猪肉、蔬菜等生鲜销售
使用“生鲜灯”仍然普遍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生鲜灯”是如何“美颜”的?
为何要关掉“生鲜灯”?
相关人士表示
“生鲜灯”采用红光与白光
绿光与白光等混合光源的方式
让食物呈现出
它们“需要”呈现的颜色
色温也会对食物的感官效果产生影响,较高的色温会使光线呈现出冷色调,从而使食品看起来更加清新和新鲜;而较低的色温则会使光线呈现出柔和暖色调,更适合营造温馨的氛围。
通过混合光源和
调整显色指数等参数
直接给食物加上了
一层美颜滤镜
从而在展示时
让食品呈现出更吸引人的视觉效果
为何要关掉“生鲜灯”?
据相关人士介绍
“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
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败
或者影响其质量
本身不会对食品造成直接的危害
但如果商家利用“生鲜灯”
掩盖食品的真实情况
消费者被误导
采购了不新鲜或不合格的商品
就可能损害自身的利益和健康
提醒:
12月1日起
用“生鲜灯”最高罚3万元
在《办法》实施后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管执法
对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
将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
三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央视新闻、福州日报
编辑:陈娥
审核:林翠慧 周邦在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