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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第二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

2026-04-09 17:24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第二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现已启动。

根据遴选要求,申请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不限国籍。

2.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且在闽工作满1年(2025年1月1日前入职),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学历适当放宽)。已认定为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C类及以上人才(或符合相应认定条件),或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

3.从事科学前沿研究和技术创新,仍在科研一线工作,专业水平高,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创新潜力,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具备冲击国家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不含青年项目)的实力。大力支持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局的未来产业等领域人才。

4.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的创新人才近5年须牵头承担至少1项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企业科技人才须以第一完成人至少获得主要研究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1项,且创新成果已实现转化应用。

5.受聘于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受聘于省内企业(含在闽央企)的,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闽工作时间不低于9个月的劳动合同。支持福建省重点产业链特聘专家团中的省外专家依托我省用人单位申报。

6.“创业之星”“创新之星”“雏鹰计划”等项目入选者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国家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不含青年项目)入选者,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卫生健康领军人才等入选者,以及省产业领军团队带头人、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引进人才团队带头人,不再参与本项目申报。

本次申报实行在线申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方式。用人单位需通过省科技厅基础支撑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注册账号,组织申报人在线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并完成内部公示;经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东侨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审核后,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推荐函与简装版申报材料一同报送至宁德市科技局。具体申报通知和申报推荐工作可通过福建省科技厅人才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kjjl.kjt.fujian.gov.cn/rcps查阅和办理。

获得受理号后,申报人须按要求在线生成并打印带有水印受理号的申报表,与附件材料合订一式2份(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打印时可根据预览适当调整边距,双面打印,不要另加封面,材料内部盖公章,侧边盖骑缝章。纸质申报材料经申报人、用人单位审核签章后,由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东侨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汇总,于2026年5月15日前报送至宁德市科技局。

申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可咨询宁德市科技局农社科,电话:0593—2832930。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黄雪凝

编辑:陈娥

审核:陈小虾 吴明顺

责任编辑:陈娥

(原标题:我市开展第二批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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