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 | 巡回法庭进社区,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不是不缴物业费,是物业服务太差了。”“装修管理混乱,住得真闹心。”“我们按照服务合同提供了服务,不能因为你不满意就不交钱。”2月5日,在市民生专项行动指挥部牵头,市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联合推动下,宁德市物业管理“巡回法庭”走进东侨塔南社区,刚一落座,“被告”业主们便大倒苦水,“原告”物业公司也寸步不让,一场围绕物业服务合同的纠纷调解就此展开。当天,巡回法庭通过先行调解、“圆桌会议”等接地气的方式,集中化解多起物业纠纷,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区,除了普法宣传,主办方还为居民准备了写春联、写福字等福利
纠纷化解,普法先行。活动现场,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区率先“开张”,工作人员围绕业主最关心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物业收费依据是什么”等问题,现场答疑解惑,详细讲解物业费减免、物业维权正当途径等相关知识,引导业主与物业公司通过理性协商化解矛盾,避免纠纷升级。同时,工作人员还向居民发放《物业纠纷调解指南》等宣传资料,“很多矛盾源于不了解法律,这样的讲解很及时,也很实用。”一位现场咨询的业主感慨道。
普法结束后,巡回法庭现场调解正式开始。社区居民代表、物业公司负责人、法官、调解员围坐一桌,没有严肃的法庭壁垒,气氛比想象中轻松了许多。法官首先耐心听取了双方的陈述,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像拉家常一样引导大家换位思考。“业主希望生活环境好、服务到位,这是人之常情;物业公司呢,也需要合理的物业费来维持运营,提供服务。大家的目标其实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把小区建设得更好。”法官的一番话,让剑拔弩张的双方都平静了不少。
巡回法庭现场,法官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
现场,业主邓先生的遭遇格外引人关注,他自入住以来,家中精装房便频繁出现漏水渗水问题,多次向物业公司与地产公司反映后,地产工程部的维修并未彻底解决问题,邓先生自掏腰包修复后,渗水依旧严重,阳台、卫生间、餐厅的墙面斑驳脱落。邓先生无奈之下,只能以拖欠物业费的方式维权,而物业公司则表示,已履行沟通协调义务,不应替地产公司“背锅”,双方僵持不下。了解情况后,法官当即决定入户查看现场,核实房屋渗水细节,随后组织双方调解,约定待进一步联系地产公司核实情况后,再次开展调解工作,为这起棘手的纠纷找到了初步解决方向。
邓先生的诉求刚有眉目,其他业主也纷纷打开了话匣子,你一言我一语细数物业服务中的不足:“卫生标准够不上物业收费标准”“楼道里的灯坏了好几天都没人修”“小区里的流浪猫也没人管”。另一边,物业公司负责人也道出了自身的难处:“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公司运营压力很大,有时候确实难以做到面面俱到,服务质量也难免受影响。”
倾听完双方的“委屈”与“难处”,法官和调解员顺势引导,一方面劝说物业公司正视服务短板,履行服务职责;另一方面也提醒业主,拖欠物业费并非合法维权方式,双方应相互理解、互相包容。最终,物业公司负责人当场作出承诺,将立即安排人员对小区损坏设施进行维修,加强日常保洁和绿化养护,同时对员工开展服务态度专项培训,提升服务质量。业主们在听到明确承诺后,也表示愿意在物业公司改进服务的前提下,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
参与调解的业主陈老伯笑着说,“法官和调解员都很专业、有耐心,帮我们把话说开了,心结也解开了。”物业公司代表也表示,这样“家门口”的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纠纷,更拉近了与业主之间的距离,增进了相互理解,为今后更好地开展物业服务、共建和谐小区打下了坚实基础。
法官与调解员入户了解业主诉求
物业服务看似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可对老百姓而言,每一件都是关乎日子过得舒心不舒心、安心不安心的“民生大事”。这些家长里短的纠纷,背后藏着基层治理的大课题,关键就在于把事情办到群众心坎上,把心结真正解开。此次“巡回法庭”进社区,正是宁德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通过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搭建多元共治平台,让法律走进群众、让矛盾止于未发。接下来,我市还将推动“巡回法庭”进社区常态化制度化,为基层治理注入坚实司法动能,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一件件“民生小事”的解决中不断提升。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张颖珍 文/图
编辑:林宇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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