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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开发区发布2025年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2025-06-20 20:55 来源:东侨新视界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东侨招〔202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东侨开发区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经研究,特制定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如下:

一、招生原则

2025年秋季,东侨开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坚持公民办并举;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园;坚持公开透明。

二、招生对象

1.持有东侨开发区户籍或东侨开发区居住证,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三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幼儿。

2.参加公办幼儿园抽签的服务区域招生对象,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三、招生方式

1.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参照福建省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区属公办幼儿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幼儿园应将35%招生计划数面向规定范围内东侨户籍适龄幼儿,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摇号或其他公平、公正、公开的方法)的方式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幼儿园制定并报送开发区招委会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园对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采取阳光招生办法。招生公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需经开发区教育局核准备案。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收费。凡未经许可设立的幼儿园一律禁止招生。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优先确保本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学。普惠性幼儿园应按照开发区普惠性幼儿园相关认定办法,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的,由该园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应优先招收贫困户家庭幼儿、低保家庭幼儿、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幼儿、烈士等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残疾人家庭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若有剩余学位则采取抽签办法录取。

四、收费要求

1.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2.所有幼儿园应主动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额外收取费用。

五、招生要求

1.幼儿园招生公告最迟在报名开始前一周发布,招生公告包括办园资质、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等;招生公告应张贴于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等处,有条件的应在幼儿园网络平台发布。

2.幼儿入园前应查验户口本、居住证、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并告知幼儿监护人,未按规定接种疫苗的,应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幼儿入园前还应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检查。

3.幼儿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4.幼儿园须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

招生咨询电话(招生期间和正常上班时间):

东侨开发区教育局 0593-2831898

附件:2025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民办幼儿园名单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生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名单:

 

来源:东侨新视界

编辑:刘宁芬

审核:陈小虾 林珺

责任编辑:刘宁芬

(原标题:东侨开发区发布2025年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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