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宁德在行动 | 宁德:多项联动 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听说了吗?福鼎市桐城派出所警务队辅警队长张某被判刑了。”
“是啊,我也听说了,真是太及时了,一个小小的辅警就受贿几十万元,要是不尽早铲除,以后怎么得了!”
近日,在福鼎市,谈起张某被判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这起案件的办结得益于宁德市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机制。今年以来,宁德市纪委监委通过采取横向联动、内部联动、上下联动等多种措施,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横向联动 协同推进
今年4月,福鼎市公安局查处了一起涉黄案件。该案中,大华商务酒店股东朱某峰在接手酒店管理工作后,开展卖淫等涉黄项目。
“现在这种高压形势下,竟然还有人敢组织卖淫活动,背后会不会有‘保护伞’呢?”
面对疑问,福鼎市纪委监委对当地公安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随即决定成立专案组,查找幕后是否存在“保护伞”等问题。不久,桐城派出所警务队辅警队长张某的违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2014年6月至2018年3月期间,张某利用担任桐城派出所警务队辅警队长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桐城派出所辖区内娱乐会所、足浴城等被管理对象钱款共计27.82万元。
早在年初,宁德市就出台了扫黑除恶协作配合机制,明确协商会商、信息共享、同步调查等制度,在张某案中,福鼎市公安局采取网上追逃、临时控制等侦查手段,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做好外围调查取证等工作,在双方的密切配合下,相继立案查处了福鼎市公安局原党组成员、国保大队长费某景,桐山派出所辅警林某南、张某等人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双向移送问题线索131条,协作配合机制在指导案件查处工作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市纪委监委和政法部门还建立每月对账制度,每月月底交换信息、互通有无,进一步增强信息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内部联动 攥紧拳头
“福安市康厝乡康厝村党支部书记徐某飞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阻挠施工、敲诈勒索……”
今年3月,福安市纪委监委在收到有关徐某飞等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后,按照快收、快阅、快录、快办的原则,优先登记录入,第一时间转至承办案件室和协办单位。随后,徐某飞、徐某进、王某等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宁德市纪委监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充实违纪查办小组,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将巡察办、党风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及各纪检监察室等列为成员单位,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同时,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纳入巡察工作内容,拓展问题线索来源,着力发现问题。对问题突出的片区或部门,开展专项巡察或机动巡察。
在专项斗争工作中,宁德市及时在省、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系列典型问题案例,扩大专项斗争的影响力,营造强大声势。
“福鼎市公安局原党组成员、国保大队长费某景充当‘保护伞’,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柘荣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原所长刘某强充当‘保护伞’问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截至目前,全市共通报12批18起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
上下联动 扎实推进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感觉到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处置上,同步协作的措施不够清晰,特别是如何理解同步调查、同步立案?”
“纪检监察机关对政法机关报送的在侦问题线索,要及时介入、同步初核,按照纪法衔接规定,与公安机关同步开展审查调查(侦查),着重查处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及其充当‘保护伞’问题。”
……
7月18日,宁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对周宁县开展督导检查时,针对当地工作人员提出的疑问,进行现场答复,进一步明确专项斗争工作。
为深入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今年5月开始,宁德市纪委监委组成专项督查组,分赴9个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结合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印发各县纪委,要求及时整改并反馈。
宁德市纪委监委加强与省纪委监委的请示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把握不准的,及时请求指导。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在组织领导、线索管理、工作重点等方面,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作出具体安排或指导。
只有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才能彻底根除黑恶势力,纪检监察机关对此责无旁贷。宁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组织精干力量,优先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深挖背后“保护伞”问题。
■纪监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