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评:民得其利,方为善政
《吕氏春秋》有个“楚王失弓”的故事,原文是“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则至公矣。
楚王失弓,能以“楚人得之”自解,展现了一国君主的胸怀;孔子评点“人得之”,更是超越了邦与国界限,彰显了人文关怀;而老子一句“遗弓,得之”,彻底消融了得失之主与对象的区分,真正体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我们常说,为政之绩,不在于个人之“得”或局部之“利”,在人民是否真正受惠获益,在民生是否切实改善,在社会福祉是否长久增进。毕竟,民得其利,方为政之善也。
政绩观是衡量施政方向的标尺。现实中,少数领导干部为了凸显个人能力,热衷搞形象工程、面子建设,盲目追求短平快的所谓“显绩”。此类举措看似光鲜亮丽,实则劳民伤财,百姓并未获得实惠,反增负担。这便如楚王最初只在意“我”失弓,只关注个人或小团体的得失。而孔子提出的“人得之”,则超越个人,关注普遍的人类福祉。就政绩观而言,这就要求干部超越个人升迁的“小账本”,算好地方发展、百姓福祉的“大账本”。因此,真正的政绩,是那些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改善医疗条件、提升教育水平、完善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等。这些工作或许不如高楼房、大广场、宽马路那般夺人眼球,却能实实在在地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老子所言“遗弓,得之”,彻底打破了我之局限、人之藩篱,回归事物本身的发展规律与自然大道。启示我们在追求政绩时,不能仅看一时一地之功,更需具备历史耐心与长远眼光,尊重客观规律,追求“潜绩”。“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这种“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正是“遗弓,得之”在政绩观上的生动体现。许多重大战略,如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科技自立自强等,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这种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个人之名,甘做铺垫工作、甘抓未成之事的奉献,才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至公政绩。
楚王失弓的故事,从“楚人得之”到“人得之”,再到“得之”,层层递进,与道合一。正确的政绩观亦当如是,从计较“我”的得失,上升到关注“民”的得失,最终达到遵循发展规律、追求天人和谐的境界。为政者当以人民利益和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以“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和“功成不必在我”的格局,将政绩书写在广袤大地上,镌刻在人民心坎间。唯有如此,所创造的政绩方能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实现“得”百姓长久之利,“得”国家民族永续发展之大道。当每一项政策、每一个工程都能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让社会根基更加稳固,这便是为政者所能遵循的、超越个人得失的最宝贵政绩。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
作者:蓝天原
编辑:刘宁芬
审核:陈小虾 吴明顺
责任编辑:刘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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