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德市企业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申报工作启动
根据《宁德市企业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管理细则》(宁市科规〔2023〕2号)(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规定,我市2025年度企业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
据申报工作要求,申报对象须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宁德市内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和技术开发获得高校、科研院所或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技术成果,单项技术交易额为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并已在我市实施转化。对于满足申报要求的企业,将按照不超过企业对该项目实际支付技术交易费用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该补助优先支持购买“双一流”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和国家级创新平台技术成果落地转化的项目。
《细则》明确,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我市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应依法认定登记,合同签订时间应在指南要求的时间内,成果已在宁德落地转化,属于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且已取得较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优先予以补助;技术交易双方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关联交易;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对因未按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方式申请,通过登录宁德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kcnd0593.cn/application.html)注册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后续由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等进行审核推荐。申请书、承诺书可登录宁德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ningde.gov.cn)“办事服务”“相关下载”栏进行下载。
此次申报工作截至2025年10月16日,推荐时间截至2025年10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各推荐单位应在推荐时间内将申请表及附件证明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及推荐函一式1份报送至宁德市科技局科技服务科。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黄雪凝
编辑:林宇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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