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神秘飞贼”被批准逮捕 十一年间盗窃39起
宁德网消息(郑雨桐 许文昌) 十一年间,一“飞贼”通过撬门、撬窗、攀爬等方式在周宁县狮城镇境内实施盗窃39起,盗得现金近三十万元及大量的金银首饰,最终“飞贼”陈某难逃法网。7月2日,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周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9年2月21日凌晨,周宁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家中被盗,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展开侦查,最终于5月31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并查明陈某在之前的十几年内多次实施盗窃。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取他人财物,在被盗金银首饰价格尚未认定的情况下,单纯盗窃现金已达到人民币近三十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已涉嫌盗窃罪,其涉嫌的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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