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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房公告当废纸?寿宁法院:拘!

2026-07-23 11:36 来源:闽东日报

近日,寿宁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张某与郑某系兄弟,被执行人张某长期拖欠房租、下落不明,其弟郑某作为店铺实际占有人,在法院张贴腾房公告后逾期拒不腾退,还以“被执行人是我哥又不是我”为由照常营业,视公告为“一纸空文”。

2026年,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某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法院判决张某需支付拖欠多年的房租并腾退店铺。但张某本人长期下落不明,既不履行义务,也不露面处理。执行法官调查发现,涉案店铺虽由张某承租,但店铺实际经营者却是其弟郑某。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在店铺醒目位置张贴腾房公告,明确告知店铺实际占有人郑某限期腾退,逾期未搬离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公告期满后,郑某不仅未搬离,反而理直气壮地以“被执行人是我哥又不是我,凭什么让我搬”为由对抗执行,使案件陷入僵局。

郑某虽非被执行人,但作为店铺实际占有人,收到法院腾房公告后拒不腾退,已构成妨碍执行。面对郑某公然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措施,在店内将郑某当场控制,并作出拘留决定。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对其进行释法说理,郑某主动认识错误并代被执行人张某缴纳6000元租金,寿宁法院酌情对郑某作出司法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

拘留期满后,郑某主动找到寿宁法院执行干警寻求帮助,表示愿意代替哥哥张某清偿所欠租金,希望取得申请执行人某公司的谅解,并续租该店铺。

执行法官考虑到店铺商业价值及双方意愿,若继续腾退对化解双方矛盾不是最优解,遂对双方展开“背靠背”调解。最终,郑某与申请执行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代为清偿被执行人张某所欠租金,双方握手言和。申请人既收回了欠款,又重新获得了稳定的租金收益;而郑某也保住了自己的生意,获得了合法的租赁身份。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吴枋宸 通讯员 夏于惠
编辑:邱祖辉
审核:陈小虾 梁辉约

责任编辑:邱祖辉

(原标题:腾房公告当废纸?寿宁法院: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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