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法院:逐梦田野有“法”保障
群山之间,阡陌之上,如今,在寿宁县一批批“新农人”怀揣对土地的赤诚与对未来的憧憬投身农业,成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中坚力量。然而,各类烦心事也接踵而至:假农资坑农、货款拖欠……每一件都关乎“钱袋子”与“生计本”。
如何为这些田野里的追梦人扫除障碍、撑腰鼓劲?近年来,寿宁法院主动靠前、精准发力,对接新农人在产业发展、权益保障等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司法需求,将司法服务点延伸至田间地头、茶厂车间,为他们扎根乡土、逐梦前行,注入稳稳的法治力量。
速办农案:绿色通道打通维权堵点
“当初买树苗卖家保证优质高产,结果种下去无法正常挂果,耽误了一年收成,投入的积蓄也打了水漂。”说起那批“货不对版”的桃树苗,种植户老李依然心痛。多次与卖家沟通无果后,他走进了寿宁法院寻求帮助。
了解情况后,法院工作人员当即启动涉农案件“绿色通道”,没有采用机械的办案程序,而是以“田间调解”“技术会诊”的方式,在实地勘查、共商方案的过程中疏导双方情绪。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卖方赔偿部分损失,并联系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嫁接技术改良品种。看着长势喜人的果树,老李的眉头逐渐舒展,“钱也追回来了,果园也保住了,法院真是我们农民的贴心人。”
为让更多“老李”们减轻诉累、保住收成,寿宁法院出台《加强司法服务保障新农人发展的实施意见》,组建“司法护农”工作专班,建立了专项处理机制,实行“优先受理、快速审查、专项标识、快速流转”原则,专人审理涉农合同、农资造假等纠纷,细化“一次办好”服务清单。数据显示,涉农案件平均处理周期较普通民事纠纷缩短近40%,调解成功率提升至85%以上。效率提升的背后,是一套贴近农情的工作方法:根据农事季节调整排期,避开农忙开展诉讼服务;利用村居全覆盖的“诉非联动村村通·法官e联”平台,将庭开到村里。这条绿色通道,畅通的不仅是维权之路,更是新农人创业兴业的法治解纷之路。
守护茶香:法治赋能浸润产业根基
茶,是寿宁的“金叶子”,更是新农人逐梦田野的重要载体。作为“全国重点产茶县域”,寿宁18万余亩茶山年产价值超50亿元的茶叶,撑起了当地农业经济的“半壁江山”。如今,新农人带着新技术、新思维涌入茶产业,无人机施肥、直播间带货成为常态,但新型法律纠纷也随之而来,给这抹“茶香”添了几分隐忧。
“当时仅达成口头约定,货送出去了,钱却没着落,春茶收购的周转资金都卡壳了。”茶商小吴走进“法治益企”驿站,向法官诉苦道。值班法官立即组织当事双方在驿站内煮茶品茗,用“方言调解+行业规矩”化解分歧。不到一天时间,经销商便将全额货款转至小吴账户,实现“一杯清茶化干戈”。
司法护茶不止于解纷。案件解决后,针对茶农依赖口头约定的交易习惯,寿宁法院联合茶产业发展中心开展“茶企法治体检”专项行动,走进20余家茶厂解读合同条款,发放涵盖10大领域的《茶产业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提示手册》。“以前觉得做生意凭良心就行,现在才知道合同才是硬保障。”茶农们围着风险提示手册讨论热烈。在第三届寿宁乌茶开茶仪式上,“司法护茶”团队设立咨询台,一天内解答商标保护、用工管理等问题50余件,《司法益茶》微信专栏推送的典型案例更成为茶企必修课。
此外,为破解山区群众打官司远的难题,法院在196个行政村实现“法官e联”解纷平台全覆盖。新农人足不出村即可通过视频连线完成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操作,真正实现智慧解纷零距离。在村居廊桥等群众聚集场所,法院选取涉茶纠纷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强化茶企品牌保护意识。针对稀缺荒野茶资源保护,法院还与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助力茶产业生态发展。
护耕固本:司法守护筑牢生态屏障
“新农人带来的不仅是技术和资金,更是对绿色、可持续农业的追求。守护好他们赖以发展的耕地与生态,就是守护乡村振兴的根基。”寿宁法院相关负责人说。立足农业县定位,寿宁法院将司法实践与《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紧密结合,创新建立“刑事惩戒+生态修复+日常防控”的耕地保护机制,为农业发展守住根本。
2020年2月,王某祥伙同他人未经审批在基本农田上建设养猪场,致使四十余亩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法院审理后,不仅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且创新性地判令其共同承担复垦费用,确保“破坏者必修复”。
判决不是终点,修复才是关键。为防止“罚而不复”,寿宁法院联合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对复垦情况进行跟踪,先后6次现场督查复垦进度,并邀请农技专家指导土壤改良。2022年,经三方联合验收,因土壤质量未达标,承办法官当机立断将该案移送执行,确保26.46万元复垦工程款全部用于涉案农田的综合治理与修复。此后三年间,法院多次组织回访,持续关注农田状况。如今,这片曾经被毁的土地已是青秧满田,恢复了产出能力。
护耕,更是护生态、护未来。寿宁法院立足本地“山、水、田”交融的生态底色,将司法保护从农田延伸至山林、水流,持续擦亮“生态女子巡回法庭”品牌,深入重点林区开展巡回收案、普法与回访,办理涉林刑事案件3件,并引导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35吨,以“碳汇补偿”促进生态恢复。
这些举措,正契合新农人对优质生态环境的内在需求,无论是发展生态农业、有机种植,还是经营休闲农旅,都离不开一方天蓝、地绿、水清的自然环境。寿宁法院通过司法手段,保育青山绿水,为田野上的创业梦想筑牢最坚实的自然基底,让乡村振兴之路走得更稳、更远。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吴枋宸 通讯员 陈科羽
编辑:邱祖辉
审核:蓝青 周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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