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打击不法行为 维护选举秩序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茹捷) 9月5日,记者从寿宁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获悉,今年7月份以来,寿宁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全县农村换届选举重点工作,在全县换届选举过程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先后破获大安乡伏际村破坏选举秩序案、清源镇童洋村寻衅滋事案、武曲镇武曲村破坏选举秩序案、犀溪镇赖家洋村破坏选举秩序案,共计行政处罚6人。
7月5日,大安乡伏际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过程中,该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吴某某在今年6月份“两推一选”中为达到当选该村党支部书记的目的,经调查有贿选行为。寿宁县公安局及时进行查处,对吴某某破坏选举秩序行为处以治安拘留。
7月17日,犀溪镇赖家洋村村民缪某绍、缪某辉到镇纪委举报上一任支部书记缪某某存在购买香烟进行贿选的行为。经我局查实,香烟系缪某绍、缪某辉自己购买,意图诬陷缪某某。寿宁县公安局受案查处后,对缪某绍、缪某辉破坏选举秩序行为处以治安拘留。
8月4日,武曲镇武曲村村民吴某妃、刘某海在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活动中,擅自拿走其他选民的选票,在未征得选民同意的情况下帮别人填写选票,致使少数选民不能行使选举权。查实后,寿宁县公安局对涉嫌破坏选举秩序的刘某海等人给予警告处罚。
8月9日,清源镇童洋村村民卢某炜、吴某团等人以村民代表职数分配不公为由,在童洋村委楼会议室辱骂包村干部、村主任,并砸碎会议桌、烟灰缸等物品,造成包村干部手臂受伤。寿宁县公安局受案查处后,卢某炜、王某存因寻衅滋事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和5天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相关案件的及时办结,对村级换届选举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在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响,维护了农村换届选举秩序。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