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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法院:38户购房者赔偿款执行到位

2026-05-14 10:17 来源:闽东日报

“一铺送一居,购买商铺赠送二楼!”几年前,福安某置业公司在销售某楼盘时,这句广告语让不少人心动。

小陈和小叶就是其中一户。他们签下购房合同,支付52万元,憧憬着买下商铺还能白得一个二楼。

交房后开始装修时,一纸通知让夫妻俩懵了——经认定,所谓的“赠送二楼”属于规划中的回填层,不在预售许可范围,是“两违”建筑,产权被冻结,无法登记转移。

“开发商说送二楼,我们才多掏钱买的。现在二楼不能用,产权还被冻结,这叫什么事?”小陈跑遍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都是“违建必须整改”。

市场监管部门对开发商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其构成虚假宣传,罚款50万元。随后,38户购房者提起诉讼,福安法院经审理认为,开发商的宣传具体明确,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应当视为合同内容,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同时,购房者对赠送部分的性质明知,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法院依法判令开发商赔偿经济损失。

判决生效后,38户购房者陆续申请强制执行。经初步查控,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仅剩零星余额,不足以覆盖本案债权。

“那银行账户没钱怎么办?我们的钱就拿不回来了吗?”小陈心里直打鼓。

“虽然银行账户仅有零星余额,但被执行人名下尚未出售的车位已被法院查封。”执行法官耐心解释,“下一步,法院会尽快启动处置程序,将车位变现,保障你们的胜诉权。”

一番话让小陈吃了定心丸。福安法院迅速行动,经综合研判后因案施策,打出一套组合拳,通过并案执行,将受理时间有差异的系列案件并案处理,既避免后续案款分配产生分歧,又保障执行精准发力。同时,精准查控,在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查控后,发现其名下一个监管账户内还有80余万元资金,经研判认定属于可执行财产后,立即划拨到位,并创新处置,查封的车位经定向询价快速确定处置底价后,立即启动网络司法拍卖。

最终,挂网成交151个车位,执行到位564万余元。加上此前划拨的80余万元监管资金,38户购房者共计640余万元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

拿到赔偿款那天,小陈专程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当面致谢:“谢谢你们,让我相信法律是讲道理的。”

从并案执行到深挖监管账户,从车位网拍到现场答疑,每一步都是实实在在的作为。福安法院将继续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安居”案件,以更扎实的执行成效,守护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吴枋宸 通讯员 吴进阳 周昀

编辑:陈姜燕

审核:陈小虾 周邦在

责任编辑:陈姜燕

(原标题:福安法院:38户购房者赔偿款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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