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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美容”套路多

2019-04-18 09:24 来源:检察日报

 检察日报

导购员吸引顾客到店;美容师使用铅汞含量较高的排毒膏为顾客洗脸;顾客脸变黑,美容师告知不彻底清洗可能毁容——

“免费美容”套路多

姚雯/漫画

“美女,我们店做活动,进店免费给你美容,还送一瓶洗面奶。”当你走在大街上,被一个帅气的年轻小伙拦住,他的这句话会让你怦然心动跟着走,还是冷静思考后淡然拒绝?不同回答很可能导向不同的结局。近日,随着云南省大理州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作出,一起跟美容有关的诈骗案尘埃落定。

一听免费,二十多人中招

2017年12月14日,夏女士在云南省大理市紫云市场附近逛街时,遇到了几名在街边发放“免费美容体验卡”的年轻人。这几个自称导购员的小伙子形象气质都不错,能给人很好的第一印象。他们一边夸夏女士漂亮,一边可劲鼓动她凭体验卡到美容院免费体验一次皮肤护理,“做美容不花钱,进店还送洗面奶,多实惠啊!”

禁不住这通忽悠,夏女士跟着导购员来到一家名为“幽蓝生活美容馆”的美容院。夏女士一进店,立即有美容师热情地上前招呼,让她躺在床上为她洗脸。洗脸过程中当然少不了聊天。美容师言之凿凿,说根据夏女士的皮肤状况,必须做一次深层排毒护理才能有美容的效果。夏女士有些心动,接受了美容师的建议。

随后,自称店经理的王春兰亲自上阵,为夏女士做脸部护理。夏女士当时并不知道,那种所谓用仪器进行皮肤分析完全是下套。仪器和铅汞发生化学反应,夏女士的脸变黑了,王春兰告诉她是毛孔堵塞,可以清洗,然后用按摩膏帮夏女士将半边脸洗干净,擦上打底粉并用胶原蛋白补水,让这半边脸的皮肤看起来又白又嫩。就在夏女士的脸半白半黑时,王春兰问她是否整张脸都要做,只是这样做下来已不属于免费美容的项目了。

免费美容变成有偿服务,夏女士心里很不舒服,当即表示拒绝。王春兰不动声色,保持着职业微笑说:“好的姐,做不做都没关系,我帮你洗掉吧。”洗脸时,王春兰偷偷在夏女士的脸上擦了一点辣椒膏。很快,夏女士的脸开始烧痛起来,感觉火辣辣的。王春兰一脸担忧道:“我帮你把毛孔全部打开,让毒素都排出来,现在因为毛孔是打开的,所以脸会烧疼。我真心建议你在我们这儿配消炎护肤产品。要是不配的话,你这张脸很可能恢复不了,最后会毁容。”

夏女士对王春兰的话将信将疑,赶紧让美容师拿镜子来瞧瞧。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她吓了一大跳,脸上那几块黑色斑点太碍眼了。她害怕不按王春兰说的做最后真会毁容,于是用自己的邮政银行储蓄卡在美容院里消费了5次,总金额1.75万元。

和夏女士一样,听说可以免费做皮肤护理并得到一套试用装护肤品,赵女士也走进幽蓝生活美容馆。美容师给她洗脸,洗完脸后做皮肤检测,然后告诉她皮肤比较黑,说明垃圾很多,要自己花钱增加服务项目。赵女士一听,毫不犹豫刷卡付了400元。

见赵女士这么好说话,美容师又给她涂了“排毒膏”,赵女士脸上随即出现黑色污渍。美容师指着皮肤检测仪对赵女士解释一番,说她皮肤有问题,赵女士很紧张。美容师“好心”劝道:“姐,你这样的情况要使用断根修复药,需要8800元。”赵女士觉得贵,开始讨价还价。

在赵女士刷卡消费时,美容师已经注意到赵女士银行卡里面有钱。为达到诈骗目的,她一边继续循循善诱劝导赵女士,一边在她的脸上涂抹了辣椒膏。不一会儿,赵女士脸上开始发红并有刺痛感,害怕毁容的她又当场刷卡付了7300元,几天后回访时,又支付了1500元现金。

骗术终究禁不起推敲,有的顾客上当受骗后醒悟过来,上门为自己讨公道,在店门口与美容师发生冲突,随后报警。接到报案,大理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开展侦破工作,迅速掌握了这家美容院的基本情况,将涂红明等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查,除了夏女士、赵女士外,因“免费美容”被骗的还有张女士、杨女士等28人(最终法院认定23人)。

伪装成美容院的诈骗窝点

今年31岁的涂红明是江苏省泗洪县人。虽说只有初中文化,也不懂美容专业知识,却不妨碍他成为大理市几家美容院的老板。幽蓝生活美容馆是涂红明旗下美容院中最有名的一个。这家美容院生意很火爆,3个月的销售额就超过30万元。有朋友要求和涂红明合伙开新店,于是,他在鸳浦街二楼495号开了一家,又在紫云商贸街开了幽蓝美容生活馆的分店青芝花美容院。

庭审现场

说起幽蓝生活美容馆生意红火的原因,案发后涂红明交代,他的“经营之道”是以引诱、欺诈等方式让顾客进店做美容,获取非法利益。其具体经营模式可谓环环相扣:先由导购员在外围街面发放宣传卡片,吸引顾客到店然后赠送洗面奶;美容师在为顾客洗脸时会告诉其脸上有较多毒素,可以为其免费排毒,然后使用铅汞含量比较高的排毒膏为顾客洗脸;排毒膏和仪器在顾客脸上发生交互反应,会使顾客的脸变黑,美容师再告知毒素已经排除,但脸要花钱清洗,价格不菲。此时,顾客的脸一边黑一边白,又听美容师说不彻底清洁就可能毁容,大都只能任其宰割。

在幽蓝生活美容馆,美容师们有2000至3000元不等的底薪,并按顾客消费额的10%拿提成;经理是专门做祛斑祛痘的,无底薪,有店里一年总营业额13%到15%的提成;外围发传单的导购有20个左右,无底薪,有顾客消费额30%到40%的提成。店里的产品都通过微信购买,哪家便宜买哪家。

在幽蓝生活美容馆,王春兰、马璐、吴美兰、陶洪平、蔡春花、涂雅倩、杨艳君分别为经理和美容师。为了赚取更多提成,她们在明知店里所谓“美容”是诈骗行为后,仍然甘当涂红明诈骗犯罪的帮凶,想方设法诱骗顾客,使其产生错误认识。其间,美容师还会根据顾客卡内金额多少或者目测顾客衣着情况来判断顾客经济条件,以便更有针对性地“要钱”,被骗顾客最少消费298元,最多达1.75万元。在涂红明等8人的共谋下,幽蓝美容生活馆成了一个冒“美容”之名的诈骗窝点。

幽蓝生活美容馆的很多美容师都没有相应资质,涂红明为方便管理和分赃,为每个美容 师编定了代 号 ,如“倩”“青”“发”“琴”“安”“马”“蔡”等。

团伙八名成员被判刑

2018年2月22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大理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工作中,为进一步固定证据,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并于2018年9月19日提起公诉。

大理市法院经过审理,于2018年11月8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被告人涂红明注册了幽蓝生活美容馆,招聘了被告人王春兰、涂雅倩、蔡春花、杨艳君、陶洪平、吴美兰、马璐等人为美容师,并通过招聘导购开展活动,以免费洗脸并赠送洗面奶为诱饵,将黄某等23名被害人引诱到大理市下关镇紫云商贸街二楼幽蓝生活美容馆内。美容师在为被害人洗脸的过程中,通过有意涂抹“排毒膏”“辣椒膏”,让被害人面部出现黑斑及刺痛,误导、欺骗被害人,迫使其支付几百至上万元的美容费用。在2017年10月至12月间,8名被告人通过上述方式,共骗取23名被害人人民币132859元。

大理市法院以8名被告人犯诈骗罪,一审判处涂红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王春兰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涂雅倩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马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吴美兰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陶洪平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杨艳君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蔡春花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涂红明、王春兰、蔡春花、陶洪平、吴美兰、马璐不服,提出上诉。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该案。经过审理,该院认定原判定性准确,量刑及并处罚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于近日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肖凤珍 何赟 王学斌)

案后说法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容本来无可厚非,但顾客爱美心切又对各种欺骗性宣传不加辨识,往往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本案中,涂红明等人正是利用顾客爱美又贪小便宜的心理,以诱惑、欺骗、恐吓等方式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在两个月时间里,诈骗23名被害人13万余元。本案涉及被害人人数较多、社会影响恶劣,但在作案过程中,涂红明等人确实也给部分顾客开了卡,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导致案件存在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的争议。

办理该案,我们紧紧抓住一个要点,即涂红明等人虽有欺诈、胁迫、恐吓等民事欺诈行为,但行为本质上还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技术手段将顾客皮肤变黑,使顾客误以为要花钱治疗皮肤问题(产生了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而将钱财交付被告方。可以说,本案的作案手段及方法完全符合诈骗犯罪的特征。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对一众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值得一提的是,被告人中的几名美容师只是找工作不慎稀里糊涂成了诈骗案的从犯,从特定角度看其实也是被害人。本案给我们的启示是,不管是作为消费者还是打工者,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千万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不贪小利,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赵素莲)

责任编辑:刘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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