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妇联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两癌”困难妇女救助工作的通知》(闽妇〔2023〕42号)的通知,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经个人申报、村(社区)、乡(街道)妇联负责收集汇总、县级妇联审核、市妇联复核,现将张*容等118名“两癌”困难妇女拟救助名单进行公示,拟补助资金59万元。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22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 向我会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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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宁德市2023年第二批拟救助“两癌”困难妇女名单.docx
宁德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妇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