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妇联,各县级生态环境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工委,宁德市生态环境局东侨分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文明新风,市妇联、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宁德市绿色家庭寻找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寻找推荐名额分配
1.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15户
2.2023年宁德市绿色家庭200户
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寻找推荐条件和要求
对照城镇、农村绿色家庭创建标准(详见附件2、3)组织开展,原则上推荐的城镇、农村绿色家庭名额各占50%。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不宜保留荣誉称号的行为。
三、推荐方式
由各县(市、区)妇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工委会同当地生态环境局,对照城镇、农村绿色家庭创建标准,向市妇联、市生态环境局等额推荐候选家庭,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巾帼志愿服务的可优先推荐。推荐前须完成家庭资格审核审查、政审把关、社会公示等程序,确保事迹真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特色鲜明。
四、对2021年以来市级及以上绿色家庭开展复查工作
各县(市、区)妇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工委、市直有关妇女组织对2021年以来本县(市、区)、本部门、本系统获得市级及以上的绿色家庭进行复查,并于11月30日前提交复查报告。复查报告应简要说明开展复查工作情况,并提出保留或撤销意见。
五、材料申报
(一)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申报材料
1.推荐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5);
2.8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
3.每户家庭提供全家福照片1张和反映绿色生活、绿色家庭创建的照片2张,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4.寻找情况、公示情况及家庭政审情况说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请各县(市、区)妇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工委和有关单位于3月31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报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邮箱,同时将《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推荐表》和寻找推荐情况、公示情况及政审情况说明等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寄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二)2023年宁德市绿色家庭申报材料
1.推荐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6、7);
2.5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
3.每户家庭提供全家福照片1张和反映绿色生活、绿色家庭创建的照片2张,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请各县(市、区)妇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工委和有关单位于7月15日前将市级绿色家庭的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版报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邮箱,同时将推荐情况、公示情况及政审情况说明等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寄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寻找绿色家庭的重要意义,把寻找活动作为促进绿色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作为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的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有序开展、确保实效。
2.精心组织活动。突出群众性,拓展活动覆盖面,广泛发动家庭积极参与。把寻找绿色家庭活动与美丽庭院创建等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开展垃圾分类宣讲、环保知识讲座、制止餐饮浪费等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懂绿、爱绿、养绿、护绿,为生态文明建设培植丰厚的群众基础、家庭基础和实践基础。
3.注重宣传引导。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制作展板、发放家庭绿色环保指导手册、播放宣传片、举办科普讲座等方式,面向广大家庭大力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环保理念,宣传绿色环保知识,宣传绿色家庭创建的重要意义,引导更多的家庭学习身边典型、争创绿色家庭。
联 系 人: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林春莲
电 话:2865145
电子邮箱:wxjkah2020@126.com
通讯地址:东侨开发区华庭路3号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4层
宁德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邮 编:352100
附件:1.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宁德市绿色家庭名额分配表
2.城镇绿色家庭创建标准
3.农村绿色家庭创建标准
4.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推荐表
5.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信息汇总表
6.2023年宁德市绿色家庭推荐表
7.2023年宁德市绿色家庭信息汇总表
宁德市妇女联合会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妇联

附件1: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宁德市绿色家庭名额分配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