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妇联,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工委、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双拥办,市直有关妇女组织:
2023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团结引领全市广大家庭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根据《福建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和全省各类家庭典型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妇〔2023〕2号)精神,经研究,市妇联、市委文明办决定组织开展福建省最美家庭、宁德市五好家庭、宁德市第十届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寻找推荐名额分配
1.2023年福建省最美家庭15户
2.宁德市五好家庭40户
3.宁德市第十届最美家庭60户
以上各类家庭典型寻找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寻找推荐条件
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激扬家国情 奋斗新征程”为主题,在广泛开展寻找活动的基础上,积极选树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的家庭典型,重点推荐一批在各行各业践行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的家庭典型。
(一)2023年福建省最美家庭。寻找推荐的福建省最美家庭原则上须从市级最美家庭或获得过其他厅级称号的家庭中产生。
(二)宁德市五好家庭。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均可参与。
1.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市民守则、村规民约。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等各方面明礼守纪、崇德向善。
2.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勤劳致富,真诚做人、守信做事。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热心参与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文化体育等各类公益活动以及邻里互助、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社区服务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3.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和谐包容,理解信任、亲情深厚。夫妻之间恩爱忠诚、相濡以沫,互敬互信、责任共担。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尊重、沟通顺畅,尊老爱幼、传承孝道。家庭日常生活温馨健康,面对特殊困难不离不弃、彼此扶助、和睦乐观。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在民族团结融合方面做到尊重差异、相互包容、相互依存、相互亲近。
4.家风优良,科学教子。家庭成员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积极参与传家训、立家规等家庭文化活动,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父母坚持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5.移风易俗,绿色节俭。家庭成员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能够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做到勤劳节俭、厉行节约,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节约水、电、纸等资源和能源,坚持绿色出行、绿色消费、文明用餐,倡扬崇尚绿色环保的文明新风。
寻找推荐的宁德市五好家庭原则上须从市级最美家庭、县(市、区)五好家庭,或其他县处级以上称号的家庭中产生。宁德市五好家庭不重复推荐。
(三)宁德市第十届最美家庭。各级妇联组织、有关单位要按照“谁是最美家庭,群众说了算”的寻找原则,在广泛开展寻找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切实把事迹可信可学的最美家庭寻找出来、推荐上来、宣传开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不宜保留荣誉称号的行为。
三、寻找推荐程序
(一)2023年福建省最美家庭。由各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推荐前须完成资格审核、政审把关、社会公示等程序。相关材料经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会同市委文明办业务科室初审后,提请市妇联党组会研究同意,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妇联。
(二)宁德市五好家庭、宁德市第十届最美家庭。由各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推荐前须完成资格审核、政审把关、社会公示等程序。相关材料经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会同市委文明办业务科室初审后,提请市妇联党组会研究同意,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揭晓。
四、对2019年以来市级以上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开展复查工作
各县(市、区)妇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工委、市直有关妇女组织对2019年以来本县(市、区)、本部门、本系统获得市级以上的最美家庭、五好家庭进行复查,并于11月30日前提交复查报告。复查报告应简要说明开展复查工作情况,并提出保留或撤销意见。
五、提交材料
(一)2023年福建省最美家庭材料
1.推荐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3);
2.8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
3.每户候选家庭提供与家庭事迹相关的不同家庭生活场景照片3张(其中一张为全家福),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可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4.寻找推荐情况、公示情况及政审情况说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请各推荐单位于3月4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报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邮箱,同时将《2023年福建省最美家庭推荐表》和寻找推荐情况、公示情况及政审情况说明等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寄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二)宁德市五好家庭、第十届最美家庭材料
1.推荐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5、6、7);
2.8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
3.每户候选家庭提供与家庭事迹相关的不同家庭生活场景照片3张(其中一张为全家福),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可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请各推荐单位于7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报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邮箱,同时将推荐表、寻找推荐情况、公示情况及政审情况说明等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寄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开展寻找“五好家庭”“最美家庭”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团结引领全市广大家庭跟党奋进新征程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抓好寻找推荐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推荐程序,切实把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家庭典型推荐出来。对先进典型加强动态管理,认真开展复查,确保先进性。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推荐单位要把思想引领贯穿到寻找推荐活动全过程,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通过抓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寻找活动,在城乡社区普遍设立最美家庭光荣榜、强化对家庭典型的激励和礼遇等,充分调动家庭参与积极性,引领广大家庭厚植家国情怀、激发学习最美争做最美的内生动力,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三)扩大社会宣传。各推荐单位要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和各类宣讲队伍作用,多渠道多形式讲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深厚为民情怀,讲好家庭感人故事,激发全市广大家庭以强大动力、昂扬精神、必胜信念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新征程。
联 系 人:林春莲
联系电话:2865145
电子邮箱:wxjkah2020@126.com
通讯地址:东侨开发区华庭路3号宁德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四楼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附件:1.2023年福建省最美家庭、宁德市五好家庭、宁德市第十届最美家庭名额分配表
2.2023年福建省最美家庭推荐表
3.2023年福建省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4.宁德市五好家庭推荐表
5.宁德市五好家庭信息汇总表
6.宁德市第十届最美家庭推荐表
7.宁德市第十届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宁德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宁德市委文明办
2023年2月21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福建省最美家庭、宁德市五好家庭、宁德市第十届最美家庭名额分配表.docx
责任编辑:妇联

附件3:2023年福建省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