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商业类广告经营代理招标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拟对宁德网商业类广告实行代理经营,现拟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标的基本情况:
宁德网商业类广告包含首页、内页、栏目硬广;文章页面广告、软文业务;网络视频直播、视频录播、全景展示等。
二、投标资格
参加本次广告经营代理的投标者必须是独立经营的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良好的广告经营记录,并有一定的互联网接触经验。
三、代理经营期限
本次广告代理经营期为三年,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止。
四、竞投标保证金
投标者在报名时须缴纳广告竞投保证金1万元。投标者在招投标过程未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的,落标者报社将在三日内退还竞投保证金,中标者的竞投保证金即转为风险抵押金,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者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11月 13日下午5时止。公告截止前意向代理方均可向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咨询、申请投标,申请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理人须提供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六、报名地点:宁德市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五层宁德网办公室,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5959300875。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宁德网)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