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须知:
1、参观区域:本馆基本陈列、临时展览和对外开放的公共服务区。
2、团体参观,至少提前1天电话预约参观和讲解。
3、衣履不整者、精神性疾病患者、醉酒者、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者、携带宠物者谢绝入馆参观。
4、学龄前儿童、高龄老人、行动不便者须有成年人陪护入馆参观。
5、自觉遵守本馆参观制度,听从工作人员导引。展厅内严禁吸烟、饮食、喧哗、追逐打闹、攀爬躺卧、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请自觉保持安静,注意环境卫生。
6、自觉爱护文物展品、展览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及花草树木等,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未经允许请勿录像和摄影。
8、本馆在展厅设有咨询服务处,观众在参观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请与咨询服务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