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三年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情况及经验做法。
通报介绍——
自2018年1月23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在省委和省领导小组的有力领导下,紧盯三年为期的总目标不放松,各级党政“一把手”立下“军令状”,各部门凝心聚力、倾力合作,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特别是去年以来,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专项斗争不停滞,确保如期实现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三年专项斗争成效明显,关键在于“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党政主导,全链条压实工作责任。
健全完善“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共同抓、行业部门联动抓”的组织领导体系;
迅速搭建起“一办五组”即扫黑办、综合督导组、摸排打击组、违纪查办组、组织建设组、舆论宣传组的组织架构;
把专项斗争成效纳入省市党政主要领导平安建设责任书及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
▲二是坚持精准出击、除恶务尽,高强度打击违法犯罪。
深入推进8个“清朗”系列行动,各项侦查打击战果排名全国前列,全国扫黑办下发的348条线索全部核查完毕;
136名“百日追逃”“逃犯清零”行动目标对象也全部缉拿归案,从巴西、多米尼加、圭亚那等国引渡逃犯均为全国首例战果。
▲三是坚持依法办案、打财断血,严要求办理黑恶案件。
省扫黑办挂牌督办53起涉黑涉恶案件已顺利审结51起,另外两起还在办理中,一批案件被全国扫黑办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纳入典型案例汇编;
专项行动中,全省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产达277亿元,执行到位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是坚持协作协同、惩腐打伞,强有力深挖腐败分子。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联合出台“三同步”“四项协作”“五个联合”等机制;
工作机制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上级机关推广肯定,“惩腐打伞”质效居全国前列。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多领域整治行业乱象。
把“行业清源”作为决战决胜的重要战场,以“三书一函”整改为牵引,出台“1+10行业整治方案”,着力构建10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监管和政法机关处置双向联动的工作格局;
省委组织部研究出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办法》,对村“两委”候选人资格逐个审查,并清理涉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村干部153名;
公安机关加大农村黑恶势力打击力度,专项斗争以来打掉农村涉黑组织66个、涉恶组织400个。
▲六是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全方位凝聚社会合力。
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出台并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大幅提高群众举报奖励标准,设定举报奖励金每月集中发放日和季度集中宣传日,全省共发放举报奖励金661万元;
省委宣传部充分发挥宣传“排头兵”作用,在省市主流媒体开设“扫黑除恶福建在行动”专栏,营造全民参与扫黑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陈秋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