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我市首例涉黑案件开庭审理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郑雨桐 通讯员 巫钦姻 张少坤) 11月7日,蕉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谢某彬为首的12名犯罪嫌疑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由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宁德市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黑案件,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抢劫等7项罪名。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某彬于2017年2月2日刑满释放后,先后纠集、网罗被告人陈某凤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并通过被告人詹某渺等吸纳未成年在校学生,在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古溪村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被告人谢某彬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詹某渺、陈某清、陈某春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陈某凤、刘某修、林某堤及16名未成年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谢某彬利用该组织的势力,通过对“古溪赌场”进行敲诈勒索、安排组织成员在贷款公司上班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为了维护组织利益、扩大组织势力、树立非法权威,该组织还通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在蕉城古溪区域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