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老区开启“党建+公益诉讼+英烈保护”模式
福建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在党史上留下极为鲜明的印记。红色文化遗产更是党领导人民在伟大的革命斗争中留下的遗迹,是宝贵的精神财富。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红色资源的相关重要指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化革命文物保护工作,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修缮加固后的围头“八二三”炮战遗址。
围头“八二三”炮战遗址位于福建省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系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毓秀楼、安业民烈士纪念碑、一号防炮洞等7个文物点及围头民兵哨所1处附属文物。其中,建造于1931年的毓秀楼为典型的中西合璧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是“八二三”金门炮战的重要历史见证。
2020年5月,晋江市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毓秀楼存在倒塌灭失的现实风险,遂决定立案并开展调查。同年6月,该院依法向市文化和旅游局、金井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及时保护受损文物。
收到检察建议后,金井镇政府聘请专业施工团队进一步完善修缮方案,并追加预算资金。市文化和旅游局则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规范毓秀楼抢险加固工作。当年12月,毓秀楼抢险加固工程竣工并通过文物部门技术验收,安全隐患消除。如今,围头“八二三”炮战遗址不仅入选福建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还被纳入福建省党史学习教育参观学习点。
宁化县是中央红军长征4个起点县之一,走进宁化县淮土镇凤山村,在这块被当地人称为“凤凰山”的土地上,留下了永不磨灭的红色记忆。
凤山村红军街上,门楼高高耸立,“红军万岁”4个苍劲的大字映入眼帘。几经修缮,如今,红军街历史风貌修复一期工程顺利竣工,凤凰山红军长征出发地旧址群保护修缮工程也已完成。这背后,是宁化县检察院为守护红色遗址所付出的努力。
时间回溯到2020年底。红军街上存在部分房屋破损、倾斜情形,长征文物本体保护面临难题。接到上级检察院移送的案件线索后,宁化县检察院成立办案组,主动与宁化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宁化县淮土镇政府沟通联系,前往实地调查、走访村民,翻阅历史资料,最终形成调查情况报告,并制发检察建议促成有关部门对革命文物进行修缮。
围头“八二三”炮战遗址和红军街的修缮与保护,只是福建省检察机关助力红色遗址保护的一个生动缩影。
2021年2月,福建省检察院联合福州军事检察院部署开展“红色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大对涉军红色历史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打击破坏、损害、侵占红色历史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今年5月,该省检察院与省文物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综合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办案方式,推动多部门协同共治,广泛凝聚文物古迹保护合力。
作为著名的革命老区,龙岩市检察机关加强与文旅、退役军人事务、民政等部门及军事检察院的沟通协作,探索创新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检察举措,推动问题标本兼治,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提升协同共治效能。与此同时,龙岩市检察机关还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监督,已督促修复受损的红色文化遗存53处,完善标识牌73处。
在闽东,宁德市检察院部署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等专项监督,将学习“红色历史”与守护“红色资源”相融合,建立“党建+公益诉讼+英烈保护”工作模式,深入推进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在闽南,石狮市检察院开展革命历史文物保护专项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切实保护革命历史文物。
铮铮红色魂,悠悠检察情。在福建这片红色土地上,检察机关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为赓续红色精神血脉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陈娥
审核:林翠慧 周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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