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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猴“自拍照“引侵权官司:动物也有著作权

2015-10-07 22:41 来源:参考消息网 佚名

图片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

宁德网

参考消息网,印度尼西亚一只冠毛猕猴的“自拍”照引发侵权官司,美国动物保育团体善待动物组织向法院递交诉状,主张这只猕猴应该拥有那张自拍照片的所有权,且应该因这些照片用于一本野生动物书籍而获得侵权赔偿。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9月24日报道,此案主角为六岁冠毛猕猴纳鲁托,它生活在印尼苏拉威西岛的汤可可自然保护区。英国自然摄影师史雷特2011年前往苏拉威西岛拍摄野生动物,一群猴子跑到他的摄影器材旁,并开始玩弄器材,其中一只按到快门,拍下自己的照片。

报道称,史雷特后来透过旧金山的独立出版公司Blurb出版著作,其中就用了纳鲁托的咧嘴笑大头照。

美国动物保育团体善待动物组织(PETA)在旧金山联邦法院代表纳鲁托递交的诉状表示:“美国著作权法不该禁止动物拥有著作权,由于纳鲁托是照片主角,它就和人类一样,拥有照片著作权。”

诉方援引1976年的版权法指出,此法“广泛……涵盖所有原创作品,包括纳鲁托的作品。”

报道称,不过史雷特解释,他才是照片拥有者,因为是他架设脚架准备拍摄;他离开后几分钟才发现,纳鲁托抓起照相机,拍下自己的照片。

他在致路透社的电邮中说:“他们的焦点显然是把我描绘成罪犯,而不是关爱与尊重野生动物权宜的人……我不得不怀疑他们攻击我的真正目的到底是什么。”

史雷特说,他靠着拍摄野生动物赚取微薄的收入,著作权争议去年爆发时,他曾经告诉《华盛顿邮报》,这些照片在互联网中广为散播已让他损失一大笔钱。

报道称,根据国际自然保育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苏拉威西岛的冠毛猕猴是列为“严重濒危生物”,目前岛上数量约4000只到6000只。

责任编辑: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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