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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等12部门出台10条措施助力提升建筑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2024-02-26 09:42 来源:闽东日报

近日,市住建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业改革发展步伐,提升建筑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建筑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措施》包括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支持行业企业发展壮大、推动企业资质提升、保障企业总部用地、推进建筑工业化进程、增强科技创新应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着力减轻企业负担等10条措施。

在推动企业资质提升方面,建筑业企业晋升特级总承包(综合)资质等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建筑业企业晋升一级总承包(甲级)资质等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鼓励企业调增紧缺专业资质(含公路、市政、铁路、港航、水利、矿建、电力施工总承包资质),奖励标准可为上述标准的1.5倍。

在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方面,对于依法直接委托施工且其建筑业产值在本市纳入统计的建设项目,给予建设单位奖励,奖励金额为该项目年度拨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的2%。施工企业当年在宁统计的产值达到5亿元和省外产值达到1亿元,分别一次性给予相应奖励。

在增强科技创新应用方面,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企业可从工程结算收入中提取2%,作为成本纳入企业技术进步发展专项资金;对引进符合扶持政策的大型专用先进设备的,享受进口贴息资金等优惠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筑业企业申请信息化管理专项补助资金,对新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鼓励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分别给予奖励等。

在鼓励企业争先创优方面,通过增加创优工程费用、给予财政奖励等方式,鼓励企业申报优质工程,推动建筑品质提升。同时,对在科技进步、抢险救灾、社会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建筑业企业,市政府给予通报表扬,提高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分及中标率。

最后规定文件的有效期为3年,涉及的奖补事项均由受益财政兑现,实施细则由市住建局会同财政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陈莉莉

编辑:陈娥

审核:刘宁芬 林珺




责任编辑: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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