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宁德新闻

6日起,宁德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

2024-01-04 19:19 来源:宁德城建智慧停车

最新通告

为加强宁德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按照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宁发改服价〔2023〕13 号)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公司所运营的停车场以及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1月6日起正式施行,现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收费场所  

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

收费标准  

停车场:收费标准不变,免费时段不计入计费时间。

路内停车泊位(含新能源车及非新能源车):30分钟(含)免费,30分钟-90分钟(含)收费3元; 超过90分钟部分每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连续停放24小时封顶25元;21:00-次日7:30免费。此路段仅供小型车辆停放,机动车在路内停车泊位停放不得持续超过二十四小时。

减免规定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交通和城市管理行政 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

2、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3、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4、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办公时间对外来办事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

温馨提示  

1、机动车停车必须在泊位内停放,禁止越线、压线停放;

2、机动车停放时,车头须朝道路方向或者箭头指示停放;

3、停车时关好门窗,车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

宁德市城建智慧停车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1月4日


来源:宁德城建智慧停车

编辑:刘宁芬

审核:林翠慧 林珺

责任编辑:刘宁芬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