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
每人增加40元 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记者日前获悉,宁德市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再次提高,在去年的基础上,平均增加40元,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
据了解,自2009年以来,福建省已连续9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政府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提高到2018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
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今年福建省已下达省级(含中央)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资金89.92亿元,比2017年同比增加6.85亿元,增长8.2%。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框架内,福建省还开展了住院报销、门诊报销、门诊特殊病种补偿、大病保险补偿等多种补偿措施,不断筑牢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保障网。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