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直属二大队专项整治超标电动车
骑超标电动车不戴头盔罚100元
民警在路口悬挂通知。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文/图) 骑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市民需要注意了,不佩戴安全头盔将处罚100元。记者从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获悉,本月起,该大队将开展超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不断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
据了解,备受市民关注的《宁德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已由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目前市区近6万辆超标电动车挂牌上路行驶。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在路面执勤过程中发现,超标电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道路行驶现象比较突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经过前期对路面上多个路口抽查发现,超标电动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的比例不足30%。”据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五里亭中队负责人叶生介绍,电动车属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的交通工具,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导致头部受伤。此外,电动车不按道行驶现象也比较突出。电动车需靠道路右侧通行,不要与其他车辆挤占中间车道。
为此,从本月起,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开展超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该大队已在城区各个交通岗亭路口悬挂“近期交警严查超标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者处罚100元”的通知,并在辖区学校门口、社区出入口、重点人员聚集区张贴通告。整治中,路面交警将加大对超标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和随意变道的处罚力度,不断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