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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一女子:以“抱养女婴”行骗获刑

2020-03-17 16:47 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林文维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林文维) 日前,霞浦县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一女子以为他人抱养女婴为由,骗取他人钱财被判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据悉,2019年5月,被告人戴某某在霞浦县某医院,虚构其朋友生育的女儿可以抱养,以帮助介绍抱养女婴为由,骗取被害人徐某某13200元后逃匿。次日,戴某某在霞浦县三沙镇某宾馆被警方抓获,当场查获赃款归还徐某某。

霞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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