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容留他人卖淫 五旬老妇获罪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林如婷) 年过五旬,本应在家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可家住霞浦某民房的李某某(女)却干起容留他人卖淫的勾当。近日,因容留他人卖淫,李某某被霞浦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悉,今年3月,50多岁的李某某在承租霞浦县一房屋后,容留、安排他人在该房屋内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抽成。同年5月,李某某分别容留卖淫女苏某某、刘某某在该房屋内从事卖淫活动,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为他人从事卖淫活动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被告人李某某能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