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合谋盗海参潜逃齐被抓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张少玲) 因没钱支付旅店费用,竟想偷海参卖,日前,霞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木洛甲、木洛乙、郎基某、拉普某等人。
2017年,犯罪嫌疑人木洛甲、木洛乙、郎基某、拉普某等六人先后到霞浦县务工,均在溪南镇台江海面的渔排上养殖海参。2018年3月至4月,海参收成后,木洛甲等人无事可做。2018年4月木洛甲生日当天,其联系在溪南镇台江老码头认识的木洛乙、郎基某和拉普某等人为其庆祝生日。
2018年4月8日晚,因没钱支付旅店费用,木洛甲提议一起去偷海参,卖的钱大家分。木洛乙等人心想反正准备离开霞浦,去偷点海参卖可以分到钱。木洛甲等六人就骑着两辆摩托车到一码头附近观察,看到一海参加工厂靠海边的窗户没关。凌晨,六人分工配合,爬进海参加工厂内,偷走四大袋拉缸盐海参,并用两辆摩托车将海参运到溪南镇区附近。因害怕被人发现,木洛甲联系了之前认识的一名小车司机,将海参藏匿于其小轿车上。4月10日,木洛甲联系收购海参的苏某某,将海参卖给苏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10万元。随后,六人分赃后相继离开霞浦。
2018年8月至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拉普某、木洛甲、木洛乙、郎基某等人在山东、江苏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讯,木洛甲、木洛乙、郎基某、拉普某等人承认了盗窃海参并销赃的犯罪事实。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