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不思悔改 假借充话费盗窃好友钱款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谢葳) 刑满释放仍不悔改,还将贼手伸向好友。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以借用好友黄某某手机充值话费为由,盗窃其支付宝内钱款。近日,霞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某。
经查,现年37岁的林某某曾因抢劫、盗窃等罪获刑,2018年出狱后仍不务正业,游手好闲。9月,林某某要求好友黄某某帮其充值手机话费,出于信任,黄某某便将手机支付宝软件通过指纹解码后,交由林某某自行充值。林某某随即起了贪念,在支付宝上“动了手脚”后,又以帮黄某某找回密码为由骗取其信任,后向其索要验证码成功登录,而后绑定到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自行更改登录、支付密码,并将黄某某绑定支付宝的银行卡内的存款转走。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盗窃钱款共计人民币7500元。
检察官提醒: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电子支付交易方式日益普及,犯罪的行为方式更是层出不穷,大家在保管好自己银行卡、手机APP支付等密码的同时,也应多留心,尤其是索要验证码时,要有警觉性,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