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群发诈骗短信 三受害人先后中招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日前,霞浦县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当地一名男子陈某某因受人指使,帮助他人实施群发虚假短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介绍,陈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伪基站设备实施手机短信诈骗活动,仍受人指使,帮助他人实施群发虚假短信行为,从中获取高额回报。2017年4月26日上午,陈某某驾驶一辆小车,利用事先购买到的车载伪基站设备,在霞浦县城区向不特定手机用户群发虚假短信,被害人阙某某、孙某某、吴某某等人在收到该诈骗短信后信以为真,先后拨打短信中电话并按其要求操作,三人共计被骗走人民币12998.8元。
2017年4月27日凌晨,公安机关在福鼎市某酒店抓获陈某某,并在其所驾驶的小车上当场查获中国邮储银行借记卡1张、黑色iPhone7手机1部、车载伪基站设备1套。案发后,陈某某家属退赔12998.8元,并获得被害人孙某某、吴某某的谅解。
霞浦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他人利用伪基站设备实施手机短信诈骗活动,仍帮助他人群发诈骗短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达人民币12998.8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