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手机故障 “三包”保护权益
宁德网消息(程伟兵 刘孝德) 近日,霞浦县市场监管局12315台调解一起手机消费纠纷,商家按照顾客意愿给予退货退款。
霞浦侯先生近日在城区的一家手机店,花1499元购买了一部新手机,没想到使用才一周,手机就出现故障。随后商家将手机寄回厂家检测,检测结果属于性能故障。消费者对此要求退货,但商家只同意予以更换手机,侯先生遂拨打12315投诉求助。
接到投诉后,12315工作人员核实了侯先生反映的情况,对商家讲解了手机“三包”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指出经营者提供的手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规定要求经营者履行退货、更换或修理等义务。经调解,商家接受退货处理,并一次性退还侯先生购机款1499元。
责任编辑:卓金芳